资阳公积金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3.支付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总收入30%的。
  非房屋类:
  1、离休、退休的;
  2、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自动离职、退职)的;
  3、出国、出境定居的;
  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5、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被解除公职的;
  6、本人、配偶及直系血亲(子女及其夫妻双方的父母)患慢性肾衰竭(尿毒症)、癌症、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精神分裂症等重病、大病的;
  7.离岗待退的职工,单位和个人应继续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
  8.职工已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在被担保人尚未还清贷款本息期间,不得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资阳公积金提取材料
  1.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提取人的银行卡或存折的复印件;
  3.《资阳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
  4.根据不同提取情形,还需提供相关材料。

  资阳公积金提取流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2.职工所在单位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职工填写《资阳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
  3.职工将《资阳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资料交公积金中心审查;
  4.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5.经审查准予提取的,由职工本人或单位经办人员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支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