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03年12月按照省政府批复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方案(川府函[2002]354号),对原南江、平昌、通江、巴州区四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清理合并,成立的直属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中心内设办公室、财会科、归集科、贷款受理科、贷款审核科、资产保全科、信息科、稽核审计科以及南江县管理部、通江县管理部、平昌县管理部、巴州区管理部、恩阳区管理部。

  巴中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市政府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是执行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并对全市住房公积金进行实际运作的政府职能部门。中心共设8个职能科室、5个县管理部,在编人员33人,各种高、中级技术职称管理人员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