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
  2、具有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凭证;
  3、自有资金达到所购建住房总价款的30%以上。
  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衢州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5、签订了购买住房的合同;
  6、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材料
  1、衢州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
  2、借款人和配偶的户口本原件及2份复印件(含户主页),户口在衢州地区以外的还需提供暂住证的原件及2份复印件;
  3、婚姻证明原件及2份复印件(单身未婚证明需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证明);
  4、经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原件2份;
  5、首期付款发票和银行交款单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6、借款人及其配偶收入证明原件各2份;
  7、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8、工作地、户口所在地、购房地房产证明;
  9、公积金在衢州其他县(市)、区缴纳的还需提供公积金缴存中心的公积金缴存证明。

  贷款流程
  1、填写《个人衢州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连同夫妻双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婚的单身证明)复印件,首期付款发票复印件和经济收入证明。
  2、上述申报资料一式二份,由借款人交本中心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借款申请人。
  3、借款申请审查同意后,借款人到指定银行按规定办理房屋抵押有关手续,并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额度
  1、当存贷比连续二个月低于70%(含)时,一手房执行职工单方最高40万元,双方最高80万贷款额度;二手房按照职工单方最高25万元,双方最高50万元贷款额度执行。
  2、当存贷比连续处于70%—85%(含)之间时,保持现行贷款额度执行,即一手房执行单方最高25万,双方最高50万元贷款额度;二手房按单方20万元,双方按35万额度执行。
  3、当存贷比连续二个月高于85%时,调低贷款额度,一手房执行职工单方20万,双方40万的标准,二手房职工单方15万元,双方30万元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