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的作用越来越大,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我们可以使用四川省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享受价格上的优惠。

  贷款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规定比例;
  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流程
  一手房贷款流程:
  借款人到贷款服务大厅受托银行窗口提交个人申请资料---→受托银行进行受理、审核---→中心进行审批---→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并出具《担保承诺书》---→借款人凭《担保承诺书》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办理委托公证手续---→中心核准发放---→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二手房贷款流程:
  买卖双方到贷款服务大厅受托银行窗口提交申请资料---→受托银行进行受理,初审---→评估公司进行勘验,并出具评估报告---→受托银行进行审核---→中心进行审批---→借款人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借款人领取新产权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受托银行领取他项权证等资料---→中心核准发放---→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贷款期限
  (1)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且借款人申请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限;借款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均具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可按剩余工作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贷款年限。
  (2)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具有偿还能力且个人信用良好,能有效实施贷后管理的借款人,申请贷款期限可放宽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