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03年组建,为直属市政府的正县级事业单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市中心对各分支机构实行垂直管理,实行法人内部授权,做到了“四统一”即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目前内设综合科、征管科、计财科、信贷科、党总支等科室,下辖泰山区、岱岳区、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六个管理部及新汶、肥城两个矿业集团分中心,在编人员53人。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负责全市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的受理、调查、审核和报批等工作;负责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开展行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