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镇社会保险就是现在通常说的“五险一金”,五险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一金是指住房公积金。

  一、“五险”
  “五险”方面,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2%,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12%,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1。7%,个人1%;生育保险0。8%全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0。5%也是全由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
  1、养老保险
  单位22%,个人8%。缴够一定年限后可以在退休(男60,女50,女干部55,特殊工种可提早办理退休)时按月领取一定数额的养老金,可领至参保人死亡。
  2、失业保险
  单位2%,个人1%,农村户口不缴个人负担部分。社保规定缴费满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救助金,一般至少可以领取三个月失业金。在领救助金期限内,若个人养老保险账户有变动,则失业保险立即停止发放。
  3、医疗保险
  一般比例为单位10%,加附加医疗保险2%,另加大额医疗5元/月;个人2%,按医疗局规定缴够一定时限,便可以报销个人的门诊费用及住院,以及大额医疗部分。如今大部分地区规定缴够25年方可以享受退休医疗保障。
  4、工伤保险
  在工作的过程中或者上下班的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的费用报销。
  5、生育保险
  比例为0。8%,全为单位负担。缴费满一年以上的在职职工方可享受。男可以报销节育手术的费用或输精管复通手术的费用,女可以报销怀孕期间的检查费用以及生育时的手术费用和支付哺乳期的补助费用。

  二、“一金”
  “住房公积金”:具体单位和个人承担的比例是各承担50%,那是按照个人全年平均工资计算的。国家规定的是:住房公积金不低于工资的10%,效益好的单位可以高些,职工和单位各承担50%。公积金:可以在个人装修或购房时使用的信用贷款,如个人已有住房,房产证件的名字也是个人的话,那么可以申请办理按月支取个人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