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门诊卡是患有符合我国医保政策规定门诊特殊病的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办理的医疗卡,主要目的是为了让特病对象能在第一时间得到补偿,同时也可以让其他非特病参保对象加快报销速度,实现患者在门诊就可以直接报销药费。

  一、申请条件
  参保人员患国家医保政策规定门诊特殊病的,方可提出办理特殊门诊申请。

  二、所需材料
  1、填写《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
  2、社会保障卡;
  3、近期相关病历、门诊检查化验单、二甲以上医院的出院小结、住院的详细检查化验单。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鉴定所需材料向市特殊病鉴定办公室提出申请;
  2、市医保中心定期组织(每3月组织一次)市医疗保险专家咨询委员会,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准入标准》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3、专家组成员现场鉴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专家组鉴定意见,并签字确认。经鉴定符合特殊病条件的,由市医保中心办理《特殊病门诊医疗卡》;经鉴定不符合特殊病条件的,申报材料即时退回本人;
  4、在鉴定过程中如专家组认为需要进一步进行医学检查的,申请人应到专家组指定医院进行检查,并将有关检查结果尽快提交特殊病鉴定办公室。结果符合的,予以办理《特殊病门诊医疗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