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1、定额定投年年返
2、双重分红财富添
3、三重增值利连连
4、高额贷款投资便
保险责任
1、年金
自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每年按有效保险金额的10%给付一次年金,直至保险期间届满。
2、鑫禧金
在合同犹豫期结束的次日零时,若被保险人生存,按有效保险金额的10%给付鑫禧金。
3、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按已支付的保险费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4、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按以下两者中金额较大者与被保险人身故时红利累计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已支付的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注:责任免除、附加险保险责任的具体规定详见条款。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60周岁
保险期间:至88周岁
交费方式:5年、10年
投保范围:出生满28天-55周岁
附加规则:本险种可在新保时或交费期内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附加《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附加住院补贴医疗保险》,并可接受续保。本险种可在新保时附加《附加个人长期意外伤害保险》、《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