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通知》,明确了个人购买健康险的支出,按限额标准在个税税前扣除的三种情况,并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

  此次政策方案具体包含三项:个人购买商业健康险的税收优惠政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保险保障基金政策以及减免基本医保经办的营业税。

  据有关专家推算,如果健康险免税策全面实施,且由此引发的健康保险需求完全释放的话,那么未来健康险的年增长保费将突破4000亿元。

  由此可见,以税收让利为支点,构建更为健全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增量发展开始起步,不仅为丰富社会医疗保障体系提供了助益,也为应对老龄化社会压力提供了新的纾解办法和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