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表现
民主性:互助保险在资金筹集、保障水平确定、保障项目选择、本金的保值增值及分配方面,都由参保者民主选举产生的领导民主决策,可以大大降低操作成本,成为低投高赔的实惠型保险。
灵活性:互助保险处于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间,它可以吸收二者的长处,避免二者的短处,使用性较强,操作简便。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同区域之间不同产业、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完全可以依照自己的实际情况灵活确立险种和利赔方式,因此可以各具特色,形式多样。
国内行情
由于长期以来政策空白,互助保险在国内发展较为缓慢。目前,真正以组织形式出现的仅有1993年成立的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和2005年成立的阳光农业互助保险。伴随着互助保险监管新规的出台,一大批相互保险组织纷纷涌出。代表性组织有校友互助计划、互助家、必互保险、公能相互人寿、人人互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