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婚假国家规定显示,日后上海市将不再鼓励公民晚婚晚育。针对那些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还可以额外享受7天的假期。

  新修改的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不再鼓励公民晚婚晚育,对于各地原先规定的晚婚假如何处理未予以涉及。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邬惊雷介绍,在晚婚人群已占多数的情况下,为保持福利措施的延续性,同时根据国家卫计委关于婚假天数不做减法的指导精神,《修正案》将原条例规定的晚婚假7天调整为: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

  也就是说,对于晚婚的人群来说,福利没有变化。但对于申城原先“非晚婚”或再婚的人群来说,其婚假将由原先的3天增加7天,也能享受最多10天的假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