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最新生育假规定显示,女职工正常分娩,将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如果难产或双生以上的,增加产假十五天。

  1、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要求安排适当天数休息的,休息天数计算在九十天产假之内。

  2、提前分娩或超期分娩的,均按九十天计算,难产或双生以上的,增加产假十五天。

  3、妊娠三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给予产假二十至三十天;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给予产假五十天。七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4、上述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