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2016生育假规定显示,该省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具体内容如下:

  湖南女职工产假假期的规定主要依据的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省人社厅表示,湖南省单独二胎具体实施办法实施后,具体的产假政策不会有大的调整。

  据悉,根据现有的法规,湖南省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名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省人社厅介绍,女职工年满24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23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为晚育。对晚育的,会延长女方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但是,晚育假只能享受一次,如果生二孩,女方只有98天的产假,不再延长30天。同样,男方也没有护理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