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晚育假规定显示,截止到2015年底,我国将取消晚育假,这意味着符合规定的夫妻日后在生育宝宝时,也享受不到晚育假。

  所谓“晚育”,是指女子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女:23岁 男:25岁。

  女方:产假90天,晚育加30天,剖腹加15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子证又加15天,总共150天,男方:7天。

  晚婚晚育是我国婚姻法所鼓励的,也是我国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