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在满足一定条件下生育,将可以享受到一定期限的晚育假。但是根据规定显示,国家将会从2016年1月1日起删除晚育假,这意味着不少大龄青年将会失去这一福利。

  对晚婚晚育夫妻的奖励和福利,源自于1970年代起实施的计划生育政策。在2001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规定:“第二十五条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保障措施,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草案提出,修正案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在明年元旦的时候,全面二胎可能正式落地,同时晚婚晚育假也将正式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