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养老金并轨,其实是指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和企业职工一样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此举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国家的财政负担,而且还可以促进社会的公平与稳定。

  养老金并轨目的在转机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财政的大力支持,适当调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水平,弥补因个人缴费而增加的支出,维持改革前后职工的基本生活水平。

  2012年3月,养老金并轨制度在全国“两会”上引起代表委员们的关注和热议,对当前的养老体制进行改革、取消养老金“双轨制”的呼声高涨。2013年12月,人社部确定养老金双轨制并轨方案。

  2014年12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

  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完成基本工资标准的调整,养老金“并轨”也正式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到2015年7月底,山东、上海等一些地区陆续公布了当地的养老金并轨实施意见和办法,明确了个人缴费工资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