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人口老龄化现象不断加深,传统的家庭和土地养老已经取法满足农民的养老需求。在此情况下,农村商业养老保险逐步发展起来。作为农村金融体系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具有哪些意义和有利条件?


  农村商业养老保险一:意义
  发展农村商业养老保险是降低社会储蓄,拉动社会消费的需要。商业养老保险以其灵活的经营方式和越来越富于个性化的保险产品,满足农民的多层次保障需求。一方面可以有效促进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也可以达到降低储蓄率,提高消费的目的。
  发展农村商业养老保险是解决农民就业问题的需要。 随着农村改革和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农村出现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其中一部分剩余劳动力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外出务工,但是大部分的剩余劳动力仍滞留在农村,这样就形成了数量庞大的农村无业群体。而发展农村寿险业务,需要一支庞大的管理和销售队伍。可以吸收大量的农村闲散劳动力从事农村寿险工作,促进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发展农村商业养老保险是商业人寿保险公司开拓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市场的需要。随着中国保险市场的进一步对外开放,保险公司的竞争日益加剧。从市场构成和分布分析,目前的竞争主要集中在城市,而中国13亿人口中有9亿多人分布在农村,农村是我国潜力巨大的保险市场,由其是在城市业务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尽快开拓农村市场,是保持商业保险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的新的增长点。因此,保险公司开拓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市场,是适应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保证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和必然选择。


  农村商业养老保险二:有利条件
  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农民收入稳步上升,为开拓农村寿险市场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央连续推出了一系列惠农政策惠及亿万农民,在系列利好政策的引导下,农业和农村发展出现了积极变化,粮食连续增产,2006年产量达到9949亿斤,农民持续增收,200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587元,农村综合改革稳步推进,农村公共事业明显加强农村社会更加稳定。随着中央对“三农”政策的逐步落实,农民收入较大幅度增长,消费水平将从解决温饱问题提升到考虑保障、子女上学、养老和抵御风险等问题,潜在的保险需求将被激活,保险公司开拓农村市场的空间将更加广阔。
  国家政策积极鼓励和倡导商业养老保险在解决农村养老问题中的作用
  2006年6月16日,国务院下发23号文件,《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我国正处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时期,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保障需求增强。加快保险业发展改革,鼓励和引导人民群众参加商业养老、健康等保险,对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全社会保障水平,扩大居民消费需求,实现社会稳定与和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保险监管部门高度重视“三农””保险的发展,为农村商业保险提供良好的政策支持
  保监会将“三农””保险列为战略机遇期我国保险业重点推动和大力发展的重点之一。将其看成是保险业服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突破口。2004年以来,保监会提出要大力发展“县域保险”,积极探索农业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失地农民保险等。


  就当前情况来看,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有助于降低社会储蓄、拉动社会消费,且满足了保险公司开拓市场的需要。此外,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还能进一步解决农民就业问题。而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则离不开经济、政府政策以及监管部门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