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保险公司的商业车险条款都是统一的,是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但不同产品其条款存在一定的区别,车主在购买时需格外谨慎。那么,目前的商业车险条款有哪些特色呢?下面就一起来看看专家的解读。

  商业车险条款解读一:6款附加险统一条款费率
  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产险部张主任介绍,去年7月交强险实施后,商业车险的主险也进行了统一,分别由人保、平安、太保推出A、B、C三款产品,其它保险公司自选其中之一。主险被统一、可创新面小了之后,各大保险公司不约而同在附加险上下起了工夫,市面上的附加险种类从原来的10多种一下猛增到20多种,这反而令投保人眼花缭乱,难以选择。因此,2007版新车险体系上最大的变化,就是对车上人员责任、盗抢、玻璃、划痕、可选免赔额特约险、不计免赔率特约险等6种最常见附加险的条款和费率进行统一,即同样推出A、B、C三款“套餐”,让保险公司自选,除这6款之外的附加险仍由各家自定。

  商业车险条款解读二:酒后丢车损车不再理赔
  执行A款的一家大公司车险部负责人贺先生表示,他对比新老条款的内容发现,新车险更重道德约束、人性化,并紧贴市场变化。举例来说:A款和B款的车损险、盗抢险免责条款都规定,“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出险的,保险公司不赔,这也是保险公司首次明确通过条款中对酒后损车、丢车说“不”。江苏省16家经办车险的保险公司中,现在执行A款和B款的有15家,这也意味着,如果车主因饮酒等原因导致汽车被盗、被损,未来省内大部分保险公司都将不予赔偿。贺先生介绍,酒后驾车本身就属违法,保险条款明确了,就更起道德约束的导向作用。
  以往考虑到驾驶员是出险的主要操作人,所以一旦出了车祸,“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条款”只赔车上其他人员,不赔驾驶员,驾驶员只得单独再买意外险。而新车险不再把驾驶员除外。值得一提的是,盗抢险在新车险中同时以主险和附加险“双重身份”亮相,费率和条款一样,有别于以往作为附加险不能单独买,从而为投保人提供了更多选择。再比如,以往家庭自用车有“必须9座以下”的硬杠杠,那些为了带大家庭成员节假日一起出游而购置的面包车,以往只能套用别的险种投保,4月1日后投保就可名正言顺了。

  商业车险条款解读三:提高车技少赔款可省保费
  据大明路上的一家车险代理商介绍,开车人应多多提高自己的技术来“省钱”。她注意到新车险的折扣也进一步统一,比如其中“无赔款折扣”分作七个档次,最“亏”的是上年发生5次及以上赔款的,保费要乘以1.3;最“赚”的,连续3年及3年以上无赔款,打7折。人保有关人士则介绍说,新老条款费率整体来说变化不大,但由于一些“归档”标准略有调整,可能会造成10万元车辆比以往保费略高、15万元车辆保费略降这样的小差价。从长远来看,各公司车险产品差异性渐渐缩小,今后保险公司会在限时理赔、免费拖车、医疗急救等服务上下工夫,投保人不妨多从这些角度考虑选择投保相关公司。

  以上是专家针对目前商业车险条款的主要特色做出的解读,相信您在阅读后对商业车险条款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商业车险条款包含内容较多,对各类附加险的规定也是不同的,在投保时需区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