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在选择太平车险投保前,一定要对保险合同条款进行必要的了解,从而使得后期的理赔工作,更加的便利。为了便于车主们的理赔,下文将对太平车险保险条款展开详细介绍。

  保险责任范围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
  2.火灾、爆炸;
  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
  4.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
  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只限于有驾驶员随车照料者)。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太平车险保险条款之责任免除
  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造成的损失;
  (二)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
  (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四)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的损失;
  (五)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停放期间翻倒的损失;
  (六)灯具、车镜玻璃以及风挡玻璃、车窗玻璃单独破碎;
  (七)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八)自燃以及不明原因产生火灾;
  自燃,即指保险车辆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货物自身等发生问题造成火灾。
  (九)保险车辆在淹及排气筒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

  太平车险保险条款详细规定了保险责任范围以及责任免除范围,广大车主在投保前,一定要对这些条款内容进行必要的了解,从而使得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