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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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产买卖
上海是我国第一大经济大市,房地产行业发展较快。近年来,上海房产买卖市场十分火热,购房者明显增多。那么,在进行上海房产买卖时需注意哪些方面呢?
上海房产买卖注意一:共有人的权利
房地产权利登记分为独有和共有,共有指二个以上权利人共同拥有同一房地产,买卖房地产签订合同时,房地产权证内的共有人应在合同内签字盖章。原职工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的,参加房改购房时的同住成年人应在合同附件五相关关系内表示同意出售,并签字盖章;因故无法在合同内签字盖章的,应出具同意出售的其他证明。房地产权证内的权利人将房地产出售前,应与其配偶协商一致,出售后配偶再提出异议的,由权利人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房产买卖注意二:定金
买卖合同定金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担保,双方当事人可就定金数额、支付日期等在附件三付款协议内约定。
上海房产买卖注意三:房屋交接
房屋交接是出卖人按约定的日期和方式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验收和接受的过程。 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第四条明确交付和验收日期、选择交付的方式。出卖人将原购入的商品住房出售的,开发公司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一并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享有两书规定的权益。
上海房产买卖注意四:房屋质量
质量条款是买卖合同的必要内容,买卖的房屋应能保持正常使用功能。房屋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若继续使用的,产权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
上海房产买卖注意五:合同
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前,买受人应向房地产交易中心查阅买卖房地产的有关登记(备案)资料,查验买卖的房地产上是否存在产权争议和其他权利限制,以维护自身权益。
在进行上海房产买卖时需格外注意上述几点,尤其要关注买卖合同的签订。专家提醒市民,在进行上海房产买卖时,需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