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人在递交安置房申请表后,最关心的是安置房面积标准。安置房面积标准一般是由被改造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惠民套内建筑面积等计算而出的。那么,成都和济南两地安置房面积标准是多少呢?

  成都安置房面积标准多了5-10平方米
  日前《成华区东郊企业生活区危旧房改造安置实施办法》正式出台,并在万年场片区、府青路立交桥片区、建设路片区、双林路片区、府青路片区等五大区域全面施行。昨日上午,成华区东郊企业生活区危旧房改造惠民工程新闻通气会召开,会上表示,改造工程预计总投资80亿元,计划3年内基本完成,5年内全面完成,届时现在居住在生活区的1.8万户约7万居民将搬进新居。工程启动以来,首先在五冶(攀成钢)、川棉厂两大生活区进行了一段时间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经过调整思路、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实施办法》出台了。新的搬迁安置实施办法仍然坚持“一套旧房换一套新房”的搬迁安置政策,安置标准面积以被搬迁改造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为基础,但每户增加了惠民套内建筑面积:原地安置惠民面积由原来的10平方米调至15平方米;就近安置由原来的15平方米调至25平方米;异地安置由原来的30平方米调至40平方米,比试行标准增加了5平方米至10平方米。同时,市委、市政府对惠民工程职责分工进行了调整:市政府的全资国有公司——成都市城投集团作为项目业主,负责筹资和资金监管,成华区政府作为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济南安置房面积标准人均达47㎡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心城城中村改造意见》中明确指出,按照“低密度、高容积率”的要求,提高建设容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积极引导建筑向地下和空中延伸、立体建设,压缩用地规模,提高投资强度和改造综合效益。除城市规划有高度控制要求的特殊区域外,原则上不再规划审批6层以下住宅建筑,新建住宅项目适度鼓励建设高层建筑。
  城中村改造建的多是高层建筑或小高层建筑,与传统多层建筑相比,高层建筑、小高层建筑公摊面积较大,高层建筑公摊面积平均占25%,小高层建筑公摊面积平均占18.5%,如此一来,居民的实际套内面积是否会缩水?对此,济南市城乡建设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多层建筑人均安置面积40平方米,为了保证居民实际套内面积不缩水,在公摊面积补偿标准上,小高层建筑增加3平方米,人均安置面积达到43平方米;高层建筑增加7平方米,人均安置面积达到47平方米。

  从上述可以看出,成都和济南两地安置房面积标准均有所增多。需要提醒您注意的是,目前各地安置房面积标准有所不同,市民若需了解当地安置房面积标准,可登录当地房管局官网进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