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安置房数量明显增多,安置房分配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为保证安置房的公平分配,厦门市出台了安置房分配方案,即《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安置房分配管理操作规则》,目前已经得到厦门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

  安置房分配方案:供应对象
  安置房的供应对象主要有三个部分:第一是厦门市财政投融资的开发项目,以及政府负责拆迁安置、提供熟地的开发项目,需进行城市房屋拆迁的;第二是侨房、私房落实政策所需安置用房,以及信托代管房退管安置房(以下简称落实华侨政策等安置用房);第三是危改安置所需安置房。

  安置房分配方案:分配程序
  对于安置房申请为符合条件的安置房供应对象向厦门市国土房产局三楼收件大厅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其中拆迁安置房供应对象应在拆迁正式实施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拆迁安置房预订等相关材料。
  安置工作结束后,安置房供应对象应将安置房实际使用情况及剩余房源资料分别报厦门市国土房产局征地拆迁处和房政管理处核实确认。确认书抄报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作为办理剩余安置房退房退款依据。

  综上可以看出,厦门市安置房分配方案对安置房供应对象、分配程序等都做出了详细规定。专家指出,安置房分配方案十分重要,是安置房公平分配的依据,各地政府部门需尽快出台适合的安置房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