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和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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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和公租房
2013年两会期间,保障房建设、分配和管理成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的焦点,有委员提出,将保障房与公租房合并。但专家指出了,保障房全部改成公租房还需要一定的时日。
保障房和公租房:推进廉租房与公租房并轨
全国政协委员、台盟南京主委胡友青则建议,实现保障房“自然退出”,就应建立分步退出机制,在保障房和商品房之间建立一种过渡方式,这种过程必须是分步的、缓和的、层层推进的。
他认为,对租赁型保障房,则应建立随承租人收入提高逐步提高其租金支付比例,直至缴纳市场租金的机制,以经济手段引导退出,即采取更加人性化的方式,允许因家庭收入增加不再符合配租条件的住户,适当提高房租,使其能继续租用保障房,以有效解决退出难的问题。
除了有相应的退出机制外,郑惠强认为要推进廉租房与公租房并轨。他建议,首先要统一房源筹措,分类安排使用。廉租房实物配租房源的建设筹措应全部纳入公租房体系,统一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或廉租房实物配租准入标准。其次统一资格审查,分类供应配租。第三,统一租赁价格,分类补贴租金。
保障房和公租房:用公租房解决住房保障
“建议不再提供产权型保障房。”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红云表示,我国现有的保障房包括经适房、廉租房等多种类,李红云代表建议保障房全部改成公租房。
“经适房、廉租房等类型的保障房,是过去政府财力不够时的过渡办法,以土地收益等方式建经适房、廉租房,但是这种产权型保障房容易滋生腐败。”李红云说,保障房是公共资源,住房困难家庭一旦拥有经适房、廉租房等保障房,等于就拥有了产权,在其购房条件改善时可以出售,这就势必占用了公共资源造成社会不公。从国外来看,一般也不提供这种产权型保障房。
他建议以后用公租房来解决住房保障问题,现在国家财力足够,可以救助住房困难家庭,甚至可以提供租房补贴,而不要再提供产权型保障房。
李红云的观点得到不少人大代表的认同,全国人大代表,建业地产董事长胡葆森在“两会”上就保障房建设、分配问题表示,应取消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大力发展公租房。
胡葆森建议,调整保障性住房的供应结构,取消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同时应明确将棚改房、廉租房和公租房作为主要的供给形态,特别是大力发展公租房以满足城镇低收入群体和“夹心层”的合理住房需求。
保障房与公租房一直备受人们关注,如何促进保障房建设的更快发展,也成为各地政府部门需格外关注的问题。若将保障房全部改为公租房,或许能有助于保障房的管理与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