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是保障房建设的基础,只有不断拓宽保障房融资渠道才能促进保障房建设的不断发展。保障房融资一直令诸多地方政府头疼,那么,保障房建设到底该怎样融资呢?保障房融资渠道有哪些呢?

  保障房融资一: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应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企业债券具有期限长、利率低的优势,是保障性住房项目市场融资的较好工具。为完成“十二五”规划提出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各地按《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进行规范后继续保留的投融资平台公司申请发行企业债券,募集资金应优先用于各地保障性住房建设。只有在满足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需求后,投融资平台公司才能发行企业债券用于当地其它项目的建设。

  保障房融资二: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和其他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保障性住房项目融资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从事包括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的,如果符合国发[2010]19号文要求,以及投融资平台公司发债的各项条件,可申请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的方式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融资。从事或承担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其他企业,也可在政府核定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额度内,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项目融资。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应根据本地实际,优先做好募集资金用于保障性住房项目的企业债券发行申请材料的转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保障房融资三: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优先办理核准手续
  为了及时满足保障性住房项目的融资需求,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和其他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用于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发行人可在正式报送发债申请材料前,将保障性住房项目的有关材料先行报我委预审。发行人正式申请材料上报后,我委将优先办理核准手续,简化审核环节并缩短核准周期。

  保障房融资四:强化中介机构服务,加强信息披露和募集资金用途监管,切实防范风险
  为了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承担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的投融资平台公司应按照国发[2010]19号文进行规范,并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债券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满足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的相关条件。

  保障房融资渠道主要就是以上几点,另外,在保障房融资完成后,各地发展改革委应加强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的引导、监督,保障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