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加详细的了解经济适用房发展情况,掌握经济适用房政策推行状况,各地政府都会进行经济适用房调查问卷。那么,制定经济适用房调查问卷时需注意哪些方面呢?下面就针对这个问题做简要介绍。

  制定经济适用房调查问卷注意一:住房困难户的户、人口、居住面积的计算
  户数的计算,具有居住所在地的居民户口簿,又有与户口居住地相一致的合法承租公、私房证明(租簿)的为一户;一个租簿内已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分户的(以本址分户户口簿为准),以各户人数的的总和计算人均居住面积,如在统一计算上和本分户实际居住上均符合居住上均符合条件的,该分户可作一户计算,住自有住房的,凭产权证的核定面积和户口簿人数进行计算机。
  1、下列情况可作实住人口计算:(1) 夫妻一方户口在市区以外的,按两人计算;(2) 原属该户人员,困服兵役、劳教、服刑(被注销城市户口的除外)入学、入托已迁出户口的;(3) 1994年5月1日后,因出生、死亡、婚姻和按政策元宝确需入户的人员,按实际增减人数计算。
  2、挂搭户口在本市,而另有常住地的人员,不能作实住人口计算。
  3、无厨房房,在居室内做饭的,可以居住面积中扣除2m2后再计算居住面积。
  4、一个户口有两处或两处以上住房的,其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

  制定经济适用房调查问卷注意二:申报核查方法按申报人工作单位进行申报核查的实施
  1、 申报人属无业或行业的,向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人已退休的,向原退休的工作单位提出申请。
  2、 申报人按表格要求如实埴报,并经所在单位或所属居委会核实签章后,连同有关证明资料一起报中心售房科办理审批手续。

  相关部门在制定经济适用房调查问卷时需格外注意上述几点,专家提醒市民,在填写制定经济适用房调查问卷时,一定要如实填写,不可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