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在申请经济适用房成功后,相信最关心的是经济适用房产权问题。为促进经济适用房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明确经济适用房产权问题,各地政府部门均推出了经济适用房产权管理办法。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海口市经济适用房产权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经济适用房产权管理一
  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为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申请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之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经济适用房产权管理二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需退出的,由政府按照原出售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经济适用房产权管理三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5年内,因继承或离婚析产等原因需要变动房屋产权的,受让人应当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购买条件,并经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批准,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原经济适用住房性质不变。
  前款规定的受让人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由政府回购或者受让方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补缴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经济适用房产权管理四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经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准,并办理下列手续的,可以上市交易:
  (一)补缴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土地收益价款按照当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的市场评估价与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差价的80%计算。购买超过核准面积的经济适用住房,已按照当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补交购房差价的面积部分,不再补缴土地收益价款;
  (二)依法办理相关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并在其房地产权属证书上注销原经济适用住房注记,取得房屋完全产权。

  以上为您介绍的是经济适用房产权管理的部分内容,您若需要了解更多关于经济适用房产权管理的知识,可登录海口市房管局官网进行查看。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各地经济适用房产权管理办法有所不同,市民需区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