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属于国家保障性住房,因此政府对经济适用房出售有着严格的规定。目前各地政府部门均出台了经济适用房出售条件,江西省经济适用房出售条件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该们一起来看看。

  经济适用房出售条件一
  为了严格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行为,江西省政府根据该省实际,新出台了《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的若干规定》。根据该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后,可有条件上市出售。上市出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必须自房屋所有权证颁发之日起已满5年;必须已交清购房款和有关税费,或已按贷款合同规定缴付按揭贷款本息;房产权证上注明的所有申请人必须已签署书面同意出售意见;必须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售的情形。经济适用住房所有权人将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必须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税费减免等价款,缴纳金额以产权证上注明的同类地段普通住房购买价值和经济适用住房价值的差额为基本依据,房产自然增值部分应归出售人所有。向政府缴纳的价款将全部上缴财政,作为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的专项资金。

  经济适用房出售条件二
  该规定还明确指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的,购房人向政府缴纳土地受益和税费减免等价款后,可以获得完全产权。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或购房人取得完全产权后,该经济适用住房即转变为商品房,今后的管理、权属登记、交易等均按普通商品住房的有关规定执行。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后,原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不得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政府提供优惠政策建设的住房。

  以上为您介绍的是江西省经济适用房出售条件,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各地经济适用房出售条件有所不同,市民需区别对待。市民若需了解当地经济适用房出售条件,可登录当地房管局官网进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