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二手买卖
关键词:
经济适用房二手交易
经济适用房二手交易出售方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经济适用房二手买卖存在一定的风险。为进一步规范武汉市经济适用房二手买卖市场,相关部门出台了经济适用房二手交易细则。
经济适用房二手买卖细则一
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若干规定》(下称《规定》中明确,市民交易经适房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土地收益金,土地使用权可保留“划拨”。若交易双方愿意将“划拨用地”变更为“出让土地”的,按照该房屋市场价格与房屋原购置价格价差70%的标准补交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变更为“出让”。
也就是说,交易时如果买卖双方不变更土地性质,仍旧维持“划拨”属性,那么经适房二手交易流程和税费跟普通二手房交易相同。另外,土地性质为“划拨”的房屋,交易时有一项土地收益金,按地段等级收费标准×土地分摊面积收取。目前武汉市区土地等级分九级,一级最高,为不到200元,四五级在100元以下;土地分摊面积一般100平方米的房子只分摊几个平方米,所以算下来也只几百元钱。
经济适用房二手买卖细则二
根据现行规定,经适房不得出租获益,而上市交易后,经适房就“摘帽”变成了普通二手房,新房主可以自由出租。《规定》其实给了经适房购买家庭比较宽松的选择余地。不过,《规定》出台之后即2012年7月后下达建设计划的新经适房,购买后再次上市,就要严格按照差价的七成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必须变更为“出让”。
以上为您介绍的是武汉市经济适用房二手交易细则的部分内容,从上述可以看出,经济适用房二手买卖需符合一定的条件。专家提醒市民,在进行经济适用房二手交易时需格外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