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在经济适用房出售之前,都会进行经济适用房公示。通过经济适用房公示,市民可了解更多关于经济适用房的信息。日前,青岛市就进行了经济适用房公示。

  经济适用房公示一:经适房申请标准放宽近600元
  从明年开始,岛城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门槛将进行调整,更多的住房困难家庭可以通过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来解决住房难题。
  30日下午,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本市未来三年的住房保障规划。从2011年开始,将对岛城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标准进行调整。“ 按照2009年度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市民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收入线标准将由目前的人均月收入低于1277元调整到人均月收入低于1864元;住房线标准由目前的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提高到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陈培新说。
  此外,限价商品房的申购标准也适当放宽,由原来的“人均月收入低于1916元”调整为“ 人均月收入低于2796元”,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仍执行“低于20平方米”的老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线标准和住房线标准放宽后,意味着更多本来被限制在申购队伍外的家庭,可以通过申请保障性住房来解决住房难题。
  据介绍,新的标准执行周期为3年。此外,从保障房的分布区域来看,保障范围将由现在的市内四区扩大到市辖七区。、和城阳区也将开建保障性住房。

  经济适用房公示二:满足低收入者和夹心层
  将更多的住房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意味着保障性住房的供应量要加大。
  据陈培新局长介绍,未来三年,将要解决和改善6万户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解决和改善1.2万名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条件。
  “在下一个规划期内,计划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方式,解决3万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人均月收入低于1864元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陈局长说,此外,计划以限价商品住房方式,改善3万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人均月收入低于2796元的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

  经济适用房公示三:配建保障房有硬杠杠
  岛城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实行配建制度,这一建筹房源的方式不会进行调整。但据介绍,根据未来三年的规划,根据土地供应方式、土地性质的不同,保障性住房的配建比例也有了明确要求。
  凡是规划为住宅的房地产项目,都要按照比例配建一定数量的保障性住房。“新增建设用地规划为住宅的,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配建保障房;旧城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扣除拆迁安置用房后,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实施配建;一般搬迁企业用地规划为住宅的,则按照45%的比例实施配建。”陈局长说。
  如果某宗土地确实不适合配建保障性住房怎么办?据介绍,出于城市统一规划的考虑,可能会有部分土地不适合配建保障性住房,在这种情况下,要提取相应比例的土地收益,用于集中建设项目用地的征收补偿。

  当然,青岛经济适用房公示内容还有很多,如政府鼓励企业自建公经济适用房、外来务工人员也可申请经济适用房等。市民若需了解当地经济适用房公示内容,可登录当地房管局官网进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