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指出,市民在租赁精装修房屋时需签订相关精装修房屋租赁合同。精装修房屋租赁合同涵盖内容较多,包括承租时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处理等。那么,在签订精装修房屋租赁合同时需注意哪些方面呢?

  精装修房屋租赁合同注意一
  精装修房屋具体情况精装修房屋的具体位置,写明精装修房屋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精装修房屋面积;精装修房屋装修情况,简要说明精装修房屋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精装修房屋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精装修房屋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精装修房屋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精装修房屋。

  精装修房屋租赁合同注意二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精装修房屋,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精装修房屋而租赁别的精装修房屋。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精装修房屋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精装修房屋,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精装修房屋。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

  精装修房屋租赁合同注意三
  房租及支付方式精装修房屋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精装修房屋租赁合同注意四
  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市民在签订精装修房屋租赁合同时需格外注意上述几点,尤其要关注租赁的时间及付款方式。专家提醒市民,在签订精装修房屋租赁合同后需仔细阅读,进一步明确自己可以获得何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