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维修基金的缴纳者是小区全体业主,但是很多市民在缴纳了公共维修基金之后,仍存在诸多疑问,如公共维修基金谁管理。那么,公共维修基金到底由谁管理呢?

  公共维修基金谁管理解答一
  公共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公共维修基金管理,按照建设部、财政部1998年联合出台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公共维修基金谁管理解答二
  业主大会成立后,经业主大会决议,由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在银行开立账户,存储维修资金。业委会开户银行由市建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供业委会选择。业委会开户后,应当将开户资料报送市资金中心区县管理部备案。
  各区县建设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维修资金使用的管理、监督工作。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资金中心)负责维修资金使用的日常管理工作,遵循“专户存储,业主决策,专款专用,核算到户”的原则。

  以上是专家针对“公共维修基金谁管理”这个问题的解答,从上述可以看出,公共维修基金应由业主委员会或者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代为管理。专家指出,在进行公共维修基金管理时,应接受小区业主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