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房维修基金是指由楼房业主共同缴纳的,用于楼房公共部分的维修和改造的资金。根据调查发现,很多市民对楼房维修基金并不了解,也不清楚楼房维系基金的使用范围。

  楼房维修基金缴纳
  商品楼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楼房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楼房维修基金,用于楼房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楼房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及设备、配电线缆及设备、电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等。维修基金由房管局代管,申请过程较为复杂。

  从上述可以看出,楼房维修基金是用于楼房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楼房业主是楼房维修基金的缴纳者和所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