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常州市老龄委下属机构获悉,为庆祝省市第21个敬老日,为老年人提供意外伤害保障,常州开始试水“老年意外综合险”关爱工程,也打破了过去商业保险患有“恐老症”通病的尴尬局面。
据了解,老年人占社会总人口的比例也越来越高,而适合此类老年人群的商业保险却一直很少。统计资料显示,截至2007年末,常州市60岁以上户籍人口首次突破了60万,达61.5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7.2%,人口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
随之而来的是,生理机能的衰退一方面使得老年人患病和遭受意外伤害的概率远远高于其他年龄群体,其中老年人由于骨质疏松症导致的骨折尤为突出,据有关方面统计,老年人骨折发生率为24%。
去年10月1日起,《常州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城市中的老人一般都被纳入了社会医疗保障,但由门诊医疗费和大病医疗费报销有一定的起付标准、个人自付比例和上限,因此如果老人遇到意外伤害,仍要承受不小的经济压力。
按照该规定,未达到起付标准的部分由个人支付,一、二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为400元/次,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更是达到了800元/次。老年人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和最高限额10万元之间的,可由医保基金支付50%,个人支付另外的50%。与此同时,一些仍未能享受到医保的老年人,将由此带来不少经济压力。
昨天起,有关部门共同推出了“老年意外综合险”关爱工程。该中心蒋健主任告诉记者,“老年意外综合险”是专为5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人身意外伤害附加骨折津贴”的保险保障计划,每年的保费最低只要30元/份,最高的也不过180元/份。
据介绍,该项目2005年起率先在上海试点,仅2007年上海市就有32.5万人参保,累计赔付金额300多万元,其中身故和伤残理赔120多起,获骨折津贴的共4300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