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赔流程
投保人或受益人应当在知道保险事故后10日内通知保险公司。
如果投保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公司通过其它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保险公司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被保险人应在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约定的医院就诊,若因急诊未在约定医院就诊的,应在就诊后3日内通知保险公司,并根据病情好转情况及时转入约定的医院。若确需在非约定的医院就诊的,应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申请,保险公司在接到申请后3日内给予答复,对于保险公司同意在非约定的医院就诊的,保险公司按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理赔材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原始凭证;
4.医疗费用结算清单;
5.医疗病历;
6.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有关规定取得医疗费用补偿的证明(被保险人能享受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障时需提供);
7.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申请人申请保险金时,如提供的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保险公司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慧择提示:儿童门诊保险如何报销?首先投保人在保险事故后10日内通知保险公司;其次在出院后提交相关材料至保险公司;然后保险公司对材料进行审核;最后材料审核通过后,保险公司按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