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了让参保人员享受更好的养老待遇,河北省近年多次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2016年,河北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又有了新的变化,目前由每人每月75元提高到80元,这也是河北省第三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2016年,河北省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2016年1月起,河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75元提高到80元,其中省级财政负担10元(中央财政按现行对河北省的补助标准负担70元,如中央对河北省的补助标准继续调整,则按中央对河北省的补助标准增量进一步调整河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鼓励各市、县(市、区)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增加本地区基础养老金标准,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负担。此次提高的省级基础养老金,原则上不得冲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
据了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养老金支付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政府承担的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2009年,河北省启动第一批新农保试点,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2011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开始同步试点。2012年7月1日起,新农保和城居保并轨,统称为“河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2014年6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2015年1月,基础养老金提高到75年,2016年1月1日起再提高到80元,这是河北省第三次为城乡居民提高基础养老金。
同时,政策还要求,从2016年1月起,各地要按提高后的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城乡居保养老金,并确保专款专用。
慧择提示:根据河北养老保险最新政策可知,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标准有所提升,与去年的每人每月75元相比,每人每月增加5元,而省级财政负担10元。另外,政策还指出,各地要按照最新的标准执行,并且足额发放养老金,不得无故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