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平安尊御人生两全保险主险合同第3个保单周年日开始,在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5%给付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后(含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仍生存,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8%给付生存保险金。
祝福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主险合同第3个保单周年日开始,到达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祝福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保险公司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主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后(含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保险公司按所交保险费的105%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所交保险费”按照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和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度数)计算。以上“身故保险金”中所称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包括因红利分配产生的相关利益。
慧择提示:平安尊御人生两全保险可以保障您至终身,让您从容面对人生各种风险,如果您想给孩子存一份教育金,如果您想给自己存一份养老金,如果您暂时没有更好的投资渠道,尊御人生是您的尊贵之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