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并轨方案于2014年12月23日上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中通过,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一个统一、五个同步。“一个统一”,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
养老金并轨方案提到,要进一步提高统筹层次,统一规范制度和政策。职工养老保险要在完善省级统筹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进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筹资与支付责任,统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增强基金的互济性和抗风险能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基金省级统一管理,化解基金管理分散化的风险。全面推进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有条件的地区加快探索省级统筹,缩小地区间、人群间政策差别。不过,要综合考虑人力资源供需、教育水平、人均预期寿命、基金收支等因素,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改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抚养比。同时,要完善养老服务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加快建立完善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加快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大扶持慈善事业发展力度,研究建立慈善帮扶与社会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机制,发挥政府保基本、兜底线的作用。
养老金并轨方案还要求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息网络,做好跨地区、跨制度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衔接、异地就医费用结算等工作。加强社保经办机构建设,推进各项社保统一征收管理,提高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此外,还要抓紧制定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条例,修订失业保险条例,尽快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法治体系。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指出,我国将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加快实现城乡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全覆盖。
慧择提示:养老金并轨方案公布以后,我国将进一步提高统筹层次,统一规范制度和政策。不仅仅要完善养老服务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还要加大扶持慈善事业发展力度,研究建立慈善帮扶与社会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机制。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息网络,做好跨地区、跨制度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衔接、异地就医费用结算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