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全国人大常委27日正式通过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修改,在明年1月1日起出生的所有“二胎”将会正式合法,意味着实行了36年的“一孩政策”即将走入历史。在新法倡议下,“只生一个好”变成“生两个才好”。修改后的人口和计生法规定,法律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此外,对于晚婚晚育假也有了新的规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在新法中最受关注的是删除了“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这一条款。这意味着晚婚晚育假或被取消。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表示,内地当前的男女初婚年龄已到25岁左右,初育年龄到26岁以上。针对这种新的生育行为情况,国家不再专门鼓励晚婚晚育。据了解,目前内地民众的婚假是3天法定假期,再加根据现行计生法中有关延长婚假的条款延长的天数,各地所奖励的天数并不一样。
不过,有专家表示,对于晚婚晚育假取消从明年开始,婚假只剩下3天的回答现在就下此判断为时过早。计生法修改后,还需要各地立法机关修改对应的法规或条例。至于晚育假,虽然在新法中也被取消,但修正案第三条也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这代表着生养一孩、二孩的父母,都将获延长的生育假。
慧择提示:晚婚晚育假取消是名义上取消,合法生育子女的夫妻,可获延长生育假的奖励等福利。此外,计生法修改后,还需要各地立法机关修改对应的法规或条例。所以各地有关晚婚晚育假的政策仍在不断的调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