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药品包括:贝伐珠单抗注射液(安维汀),用于结直肠癌患者的治疗;波生坦片(全可利);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注射液(恩度)、盐酸埃克替尼片(凯美纳),这两种药品限用于肺癌患者;注射用英夫利西单抗(类克);阿达木单抗注射液(修美乐),限用于强直性脊柱炎;注射用硼替佐米(万珂),限用于多发性骨髓瘤;注射用盐酸伊达比星(善唯达)、注射用盐酸伊达比星(艾诺宁),这两种药品限用于成人急性非淋巴细胞性白血病的一线治疗;氟维司群注射液(芙仕得),用于乳腺癌;还有用于精神分裂症急性期和维持期治疗的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液(善思达)。
以上11种重疾药品涉及慈善援助的,应当按照慈善机构援助方案执行,由慈善机构援助的药品费用不纳入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患重特大疾病使用目录内药品发生的费用,由承办机构支付70%,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该药品目录会根据实际需要适时调整。
慧择提示:深圳市此次将11种重疾药品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可以有效解决参保人员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但是在此需要提醒广大参保者,针对那些由慈善机构提供的重疾药品,不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